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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装修协议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2-28 9:14:23 阅读:249

编号:D7.5.1-01-2008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单元 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

身份证号

 

业主联系电话

 

装修施工单位

 

施工负责人

 

身份证号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开工日期

 

竣工日期

 

施工人数

 

 

业主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前必须到宏福苑物业客服部申报,如未经物业批准擅自装修,物业有权制止,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联系电话 8178282081782008(客服部) 81781099(警务站) 

业主(必须本人,若代办需押有效证件或持业主书面委托书)办理装饰装修需携带的资料:

1.   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房合同。

2.    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、施工图(业主与装饰公司签定)。

3.    装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资质证书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

4.    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暂住证及复印件,人员照片(一寸1/人)。

 

         

编号:HFYWY-C()-06-2008

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,为加强物业管理,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,保持居住环境整洁美观,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一、       报批程序

1.     业主应在实施装修前5向物业客服部申报装修项目(包括自装及二次装修)。

2.     详细、如实地填写《装修申请表》,经客服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。

二、       装修管理要求

1.     装修施工严禁破坏房屋结构和改变其使用功能、布局等。

2.    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:00—12:00下午14:00—18:00时间内进行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,节假日、公休日必须静音施工。

3.     严禁拆改、破坏房屋的墙、柱、梁、楼板等主体结构及随意在墙、板上开洞;公共部位、各种管道首层带围栏小院、露台等严禁装修及封闭。

4.     严禁凿穿、破坏采暖地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厨、卫间墙、地面和屋面。厨、卫间装修前业主必须做闭水试验24小时),下层业主签字确认不渗漏方可进行装修。(建议业主装修竣工后对有防水要求的厨、卫间等进行闭水试验)

5.     严禁改动外门窗,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、统一,严禁随意增加楼、地面荷载,超负荷吊顶等。水表、电表、燃气表及管件等安装(水表前截门禁止拆改、移位)、移位应由物业工程部统一有偿进行,严禁私自改动

6.     空调器必须安装在预留的位置,以保持外观统一、协调。

7. 外窗安装室外护栏,需提前向客服部申报,签订防护栏安装协议,经物业批准后,领取进门许可证方可施工。安装的室外护栏必须保证牢固、安全,可靠(建议做紧急逃生窗口),护栏颜色(黑色),必须与楼房整体色调一致;护栏距窗上口部分紧贴墙皮向外做圆弧,严禁留直角,据外墙皮宽度15cm、花饰最宽处距墙外皮27cm(物业客服部,有标准样式可供参考)。

8.     严禁改动水、暖、电、燃气管道位置、走向及私自封闭,公共部分设备及管线严禁改动。厨、卫间烟、风道严禁拆改(一旦发现业主私自改动,物业有权扣除业主全部保证金)。

9. 邻平台的阳台、窗户严禁随意改装,已安装外窗、护栏不得随意改动。

10. 若因特殊需求进行局部改动、封闭等不得违反第1条要求必须到物业进行书面申请,经物业客服部协调各方现场核实、相关部门批准并交纳相关费用(详第五款第4条)后方可施工。

11.     装饰公司人员施工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临时出入证,并随身携带,物业保安部、客服部人员联合定期检查持证情况,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的施工人员进行清理。

12. 装修垃圾业主必须及时清运,倒入室外指定地点,由物业统一有偿清运。严禁向窗外、阳台外、楼梯、过道、天台、配电箱、管道井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,严禁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。   

13. 严禁遮挡楼内外消火栓箱或在其附近堆放物品,室内装修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。

三、违规责任

1.     装修行为人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切后果由业主负全责。影响物业等各方维修、检修时业主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予维修。

2.     装修行为人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、设备和对他人财产、物品造成损坏的,必须给予修复或按照市场价赔偿。

3.     因装修造成污染、管道堵塞、串水、渗漏水、停电、坠落等事故、造成公共设施损坏和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,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受损害方赔偿。

四、管理权限

1.     物业公司负责房屋装修的全部管理工作。

2.     户内改动的隐蔽项目竣工必须附图,物业公司存档备案,否则不予维修。

3.     如业主、装饰公司违反本规定且不服从物业人员管理的,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没收保证金、责令其停工整改、恢复原状、赔偿全部损失,支付违约金(支付装修保证金总额2—10倍违约金)等

五、保证金及收费

1.     装修前装饰公司(施工队)须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,自装户由业主全额交纳(验收备案一年后退还)

2.     装修前业主须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(装修竣工验收合格,物业经理签字后退还)

3. 业主须在签署协议时向物业公司交纳垃圾清运费,每个自然间(按照设计图纸计算)20。,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。

4. 装饰公司须在签署协议时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2/平方米(按照售房合同面积,自装户此项费用业主承担)。出入证费用50/(押金40/人、工本费10/退押金时必须带齐押金票据、装修申请表及与票据对应的出入证件,否则不予退还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5. 业主封闭露台等交纳违约金50/平方米(不足1㎡按照1㎡计)。局部拆改、增加非承重隔墙、板、梯、洞口、造型另行收取违约金。

6. 业主装修完工后,须在7内到物业客服部申请验收,带好装修申请表、协议及全部相关票据。验收不合格的由业主(施工方)进行整改,完工后再次申请验收。

7. 客服部进行验收(每周12次)后如无违规行为,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、设施、设备等造成损害的,物业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(人员)和保证金(1000元)。

8.     验收合格后15日内带齐交费票据、验收资料到物业客服部确认后,到收费大厅办理退款手续过期不办者每日扣除1%的滞纳金。100天后不予退款,视同业主放弃

业主及装饰公司(队)已仔细阅读同意以上各项条款并承诺严格遵守

业主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装饰公司(队)签字:

           

 

 

填表时间:                

 

 

电话

 

施工负责人

 

电话

 

申请项目

水、电、燃气、暖、设备及管线、墙、地面、外门窗、防水

 

装饰负责人签字

 

业主签字

 

 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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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址:http://www.hfywuye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