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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(租户)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前必须到宏福苑物业工程部申报,如未经物业批准擅自装修,物业有权制止,并处以重罚。
电话:81782820(客服部)  81781002(工程部)   81781099(警务站)
业主(租户)办理装饰装修需携带的资料:
1、 业主(租户)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。
2、 装饰装修合同复印件(业主(租户)与装修公司签定)、施工图。
3、 装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资质证书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4、 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暂住证及复印件,人员照片(一寸1张/人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商 业 用 房 装 修 协 议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编号:HFYWY-C(客)-08-2006
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,为加强物业管理,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,保持居住环境整洁美观,维护本社区全体业主(租户)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 、报批程序
1. 业主(租户)应在实施装修前7天向物业工程部申报装修项目。
2. 详细、如实地填写《装修申请表》,经工程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。
二 、装修管理要求
1. 装修施工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。
2.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时间内进行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公休日、节假日必须静音施工。
3. 严禁拆改、破坏原房屋的墙、柱、梁、楼板等主体结构及随意在墙、板上开洞、增加墙体等;公共部位、各种管道、带围栏小院、露台等严禁私自装修及封闭,影响维修、检修时应无条件拆除。
4. 严禁凿穿、破坏采暖地面和有防水要求的厨、卫间墙、地面和屋面。厨房、卫生间装修前必须做闭水试验(24小时),不渗漏方可施工。 
5. 严禁改动外门窗,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、统一,不得随意增加楼、地面荷载,超负荷吊顶。水表、电表、燃气表等安装、移位由物业工程部统一有偿进行。
6. 空调器安装在设计预留的位置,以保持外观统一、协调。
7. 封闭阳台窗户并安装防护栏的需申报工程部经同意后方可施工,且必须保证牢固、安全,可靠;护栏颜色统一规定的颜色,护栏边缘出墙长度统一规定为15cm。
8. 严禁随意改动水、电管线走向,公共部分设备及管线严禁改动。厨、卫间烟、风道严禁拆改。
10.邻平台的阳台、窗户严禁随意改装,已安装外窗、护栏不得随意改动。
11.装饰公司(包括自装)人员施工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临时出入证,并随身携带,物业工程部及保安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,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理。
12.装修垃圾业主应及时清运,倾倒到室外指定地点,由物业统一有偿清运。严禁向窗外、阳台外、楼梯、过道、天台、配电箱管道井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,严禁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。
13.严禁遮挡室外消火栓箱或在其附近堆放物品,室内装修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,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,若发生隐患或火情的,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业主(施工方)承担。
三 、违规责任
1. 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切后果自负,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。
2. 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、设备和他人财产、物品等造成损失的,必须给予修复或按照市场价赔偿。
3. 因装修造成管道堵塞、串水、渗漏水、停电、坠落等事故造成公物和他人利益损失的,业主(施工方)应承担责任及损失,并负责对受损害者赔偿。
四、管理权限
1. 由物业公司负责房屋装修的管理工作。
2. 业主(租户)要求改动居室内水、电管线走向的应须经物业工程部批准(营业项目应附图)。
3. 若因特殊需求进行局部改动、封闭等(不得违反第1条要求)必须到物业进行书面申请,经物业工程部协调各方现场核实、相关部门批准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施工。凡拆改项目、部位竣工后必须附图。
3. 如业主(租户)、装饰公司违反本规定后,不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管理的,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并整改、恢复原状、赔偿损失(支付装修押金2—10倍违约金)等。
五 、押金及保证金
1. 装修前业主(租户)须向物业公司交付装修保证金10元/ m2。
2. 工程装修协议签订时,业主(租户)须交纳垃圾清运费2元/m2(按照销售或租赁合同面积)。注: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。拆除非承重墙、板、梯等加收20元/ m2。
3. 装饰公司(租户)需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2元/m2、出入证押金50元/人,(最终扣除出入证手续费、工本费10元/人,退还押金时必须带齐押金票据及与票据上相对应施工人数的出入证,否则不予退还)。
4. 装修施工结束后,业主须提供相应的水、电路等隐蔽工程改造图纸。由工程部派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,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其他管理规定之行为,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、设施、设备等造成损害的,物业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和保证金。
5. 装修完工后,业主应在7日内到物业工程部申请验收,带好装修申请表。验收不合格的,由业主(施工方)进行整改,完工后再次申请验收。
6. 验收合格后,15日内到物业收费大厅办理退款手续。过期不办者每日加收1%的滞纳金。100天后不予退款,视同业主自行放弃。
以上条款请装修队和业主仔细阅读(装修申请表、装修管理规定)
本人及装饰公司(队)已仔细阅读并承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并严格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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